2026年5月6日,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邦德、ST万邦(维权),代码:002082)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公告,万邦德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2026年4月29日晚,万邦德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同时其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相关公告显示,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一)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 5 所述,万邦德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的列示金额为14,611.07 万元。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执行了了解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询问预付资金的原因,检查资金支付的审批,查看凭单、进行函证及访谈等程序,并查阅了相关的合同,同时比对合同条款等,但德皓审字[2026]00002253 号审计报告无法对本年度的部分发生额和其中余额为 11,138.27 万元的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二)万邦德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中的原值16,905.66 万元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中的余额8,952.12 万元,系与购置药品的生产技术等相关权利发生的业务相关,对应部分资金流向存疑,审计机构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核实上述款项的最终流向。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万邦德部分预付款项商业合理性存疑且相关资金流向存在异常,部分药号购置支出相关的资金流向存在异常。上述事项表明万邦德在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元股证券:ygzq.hk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6年4月29日前买入万邦德股票,并在2026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ST万邦维权入口)
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之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万邦德、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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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子蓉
此外,张志辉先生获委任为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丁晓平先生获委任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巳莽先生获委任为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刘文鹏先生获委任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聂玉中先生不再担任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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